杭州楼市>> 楼市新闻>> 国内外要闻
各地新政落地 二手房市场反应不同
house.hangzhou.com.cn 2013年04月07日 09:25:18 星期日  来源:杭州网

  导读:

·北京:二手房市场渐趋平淡 购房者期待房价调控效果

·武汉:“国五条”后首次房展 武汉房产商谨慎探市

·青岛:中介二手房交易骤降 部分中介拟歇业

·重庆:清明假期重庆楼市新房成交同比翻倍 二手房下滑

·上海:三月份二手房成交量六万套 价格持续追高

·石家庄:国五条刺激新房交易 石家庄三月成交同比翻番

·“双限令”刺激哈尔滨楼市销售反弹

 

 

北京:二手房市场渐趋平淡 购房者期待房价调控效果

日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多地“国五条”细则相继落地。有报道称,“个人转让住房能核实原值的征收20%个人所得税”、“京籍单身限购一套房”、“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等规定让北京成为调控细则最严的城市。

近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探访北京二手房市场,发现楼市渐趋平淡,购房者则对房价调控效果充满期待。

“定价的主动权暂时掌握在卖家手中”

“虽然‘国五条’细则公布,但目前楼市依然很火,你要买房还得趁早。”4月2日上午,北京崇文门附近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业务员陈磊向记者介绍说。

不过,在记者与该业务员交谈的1个小时内,并没有看到有人前来咨询购房事宜。此前一天,北京“国五条”细则落地后第一个工作日,记者在朝阳、西城等区县房屋登记大厅发现,排队办理过户手续的人较此前明显减少,各大厅的业务受理量也明显下降。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理人员大多在细则执行之前就已完成网签。

北京“国五条”细则规定,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我们这附近大多是2002年建成的房子,符合‘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条件的房源不少。”陈磊告诉记者,“这些卖家觉得自己的房子不用征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想提点价格。在这样的热门地段,买家也不会太在意价格的小幅波动,因此卖家有主动权。”

“那些需要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房源,定价的主动权也暂时掌握在卖家手中。”陈磊说,“如果卖家觉得自己房子的户型好或报价比周围其他房子价格低,他可能就不愿意出这个税钱,而是让买家出,因为他不怕自己的房子卖不出去。如果有的卖家急于出手,也会选择与买家共同承担这部分税。”

随后,记者在地铁8号线霍营站附近的一家房产中介店了解到,华龙苑南里、霍营小区等需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的房源卖家,暂时还没有表态是否要承担这部分税额。“他们肯定不会自己出这笔钱的,你要做好自己掏钱的准备。”该店一位业务员告诉记者。

“反正细则也出来了,再看一阵子吧,希望房价会降。”在北京某事业单位工作的赵新告诉记者,本来打算买房的他暂时不会考虑出手买房了。

调控对市场产生 “ 威慑作用 ”

在某公关公司工作的向适,3年前在北京已购买了一套住房,本打算再购买一套房把父母接过来,自己也可以用来投资,但是北京“国五条”细则落地后,她购房的计划落空了。

北京“国五条”细则规定,“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此规定受网友关注最大。

“一对北京夫妻名下有两套房,按现行政策不能再买第三套。为规避政策,二人29日办了离婚手续。结果30日京版‘国五条’细则出台,单身京户人士不准购第二套房,两人的婚白离了。”此条微博引起了众多网友关注,通过网友的留言,记者发现,网友们对有人为买房而假离婚的做法多报以复杂的心态,认为多数人不会为买房而离婚,哪怕只是形式上的。

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余位有房单身人士,其中8位人士表示“本来就没有打算再购房,也没那能力”,多数受访者表示为了结婚才买的房。

实际上,在很多业内人士和专家看来,出台此项规定更多是为了降低市场预期。“目前,市场上存在非理性购房的现象。单纯从居住的角度看,单身或离异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人并不多。”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说:“受政策收紧影响的人群十分有限,调控最终目的不是打压需求而是降低预期,此次调控将会对市场产生巨大的‘威慑作用’。”

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一般来说,单身一个人一套房子就足以自住了,在目前供求紧张的状态下,如果一个人买多了,有投机嫌疑。从调控的整体情况来看,这条规定的主要目的还是抑制投资投机需求,让房屋回归自住和居住功能。(工人日报)

作者:杭州网综合整理 编辑:张梦婕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更多>>  
盘点苹果全球著名零售店 
 
刘德华月花40万港币租房 
 
揭曲艺大腕豪宅 
 
娱乐圈母女姐妹花盘点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更多>>  
更多>>  
更多>>  
更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