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重庆市地税局获悉,重庆市将上调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即房地产企业转让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普通住房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为5%,其他开发品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为6%。此前,重庆市普通住房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为1%,商业用房为2%,其他用房为1.5%。
分析人士认为,重庆市地税局此次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对土地增值税的一次严格清算,它将有力规范房地产企业的纳税行为,保证土地增值税预征政策在调控房地产市场、打击房地产企业捂盘抬价等方面起到更好的效果。 |
作者: 编辑:袁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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