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 楼市新闻>> 国内要闻
北京土地招标方式改变:"分高者得"转为"价高者得"
house.hangzhou.com.cn 2009年11月25日 08:46:29 星期三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采用综合评标、“分高者得”的土地招标出让方式,近期将试点“价高者得”,而这意味着,北京现有的招标、拍卖、挂牌这三种住宅用地出让方式都将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这是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国土局了解到的。据透露,首块试点这一方式上市的住宅用地预计将在年底前推出。对此,尽管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强调是“采用这种土地招标新模式也是为了避免非理性地价现象的产生”,但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推高地价。

  据介绍,2006年北京地价高涨时,市国土局采取大规模招标出让的方式抑制地价过快上涨。招标出让是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开发商综合实力进行评分,“分高者得”。在满分为100分的评分中,投标价格只占30分。但这一方式的“弊端”在于:参与投标的开发企业不得少于三家,否则招标活动流标。也正是如此,2008年受北京楼市转冷影响,不少地块均以流标告终。

  “北京一直没有使用过这种‘价高者得’的招标方式,近期会在个别地块尝试。”市国土局有关人士介绍。他强调,这种方式程序比常规的“招拍挂”简便,缩短了土地从入市到成交的周期,加快了土地入市的速度。更为重要的是,下半年部分非理性价格地块的产生,与“开发商互相较劲、拱火儿”的现场拍卖方式不无关系,国土部门也打算尝试通过新的交易模式避免地价普遍上涨。

  对此,业界的看法显然不同。不少人士都表示,“失去了评标小组的综合评定,价格再次成为土地交易的决定因素,有可能无法实现招标出让原本有助于调控地价的目的。” (余美英)

作者:余美英 编辑:袁芳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金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