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 楼市新闻>> 本埠要闻
传说中的“假离婚”被二手房中介极力推荐
反对者:婚姻不应成为一种工具 支持者:“假离婚”是被一刀切政策逼的
house.hangzhou.com.cn 2011年02月18日 09:05:41 星期五  来源:每日商报

  春晚小品《新房》中,刘威的一句“杯具啊!”道出了许多人的烦恼。今年1月27日,国务院出台楼市新政,八项措施调控房价。虽然杭州还未出台新的实施细则,但许多需要购买改善性住房的人,面临着难以抉择的窘境,如果不尽快买下,一旦细则出台,很有可能今年的改善计划就要泡汤。于是,钻政策漏洞的“假离婚”早已“随风潜入夜”。传说的“假离婚”,在二手房中介那里更成为促成买卖的最佳利器。

  买还是不买,是个问题……

  作为一名80后,小邓为了改善住房,在2008年房价大跌的时候,商业贷款买了一套近60平方米的二手房,2009年房价回升后,他将原来的房子卖掉,独自换了一套较大的房子,当时为了结婚,他公积金贷款50万元,至今还在还贷。

  如今,已经成家的小邓两口子,将迎接一个新生命,小两口没时间照顾孩子,得找保姆、请父母过来一同照顾孩子,现在房子面积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我仔细问了下,现在我要改善下住房条件,几乎不可能了。”小邓无奈地说。

  “按照杭州现行的政策,我们再买属于三套房,不能再贷款,只能全额付款,我们哪有那么多钱?”小邓愁眉苦脸地说。

  除了业已存在数月的“限贷令”,接下来的限购令可能让小邓根本没有资格再买房。

  看着妻子越来越大的肚子,小邓心里默默地发愁。

  中介出招:“假离婚”

  就算是二套房的改善住房者群体,目前60%的首付比例也让小邓们望而却步。

  “假离婚吧。”小邓说,这是中介给他的建议。

  中介为他分析,如果小邓“假离婚”,那么他妻子作为无房户,就可以贷款购买一套房,等银行发放贷款、房产三证都办妥后,他们再进行复婚,这样只需要一笔首付费用就可以了。

  起初,限贷令、限购令刚出来的时候,媒体上热炒的假离婚,小邓一直觉得离自己非常遥远。短短几个月过去,传说中的“假离婚”就与自己产生了交集,这是小邓始料不及的。

  和小邓同一个单位的一位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师兄,年前就“有备无患”去办了离婚。更为搞笑的是,一直想买套大房子把老家的父母接过来一起住的那位师兄,心里想着离了婚之后就能以首套房资格买房,在拿到离婚证书的时候,“夫妻”双方竟然忍不住笑出声来,弄得旁边给他们办理离婚手续的工作人员很诧异。

  “假离婚”其实真得很

  但小邓还是有些犹豫。中介口中的“假离婚”,其实是一种真离婚,他与新婚的妻子要去民政局先行离婚,然后再复婚,这样他与妻子都成为了离过一次婚的,他心里觉得有种怪怪的味道。

  “就你们两口子知道,不要告诉别人嘛,不发生什么事的话,谁知道你们离过婚?”中介依然在怂恿他。

  小邓道出了自己的担心:财产怎么分割?要不要写什么协议?万一复不了婚怎么办?

  中介说,一般假离婚的,都是有孩子的,双方感情好,为了孩子,一般不会有非分之想的。中介为了让小邓放心,继续说:“我们这里有好几对呢,都是假离婚的,有一对都一年了,还没去复婚,两口子自己掂量,感情好的话没问题的。再说你们也有小孩了,你还怕什么?”

  记者体验:“假离婚”是“上上策”

  记者随后以买房者身份咨询了多家房产中介,多家二手房中介的经纪人表示,“假离婚”是规避限贷令、限购令的“上上策”(成本低,效果好),可能也是唯一方法。

  在华邦地产德胜店,听说记者“已经有过2次贷款买房的记录”,几个中介纷纷“支招”,异口同声说离婚是个捷径。“你现在买房就算三套了,按照现在政策,你要全额一次性付清,如果你借不到钱,你怎么买房子?离婚很方便的,手续办下就可以了,这样你老婆就可以买首套房了。”姓包的经纪人还说,按照现在国务院的“新国八条”限购令,就算有钱也买不了三套房,那就只有离婚这一条路了。

  “银行方面卡得很紧的,贷款政策很严,你贷过两次,再买就算三套房,你只有两个办法,一次付清,或离婚。”易居臣信翠苑店的经纪人卢小英说,一次性付清,还得准备付各种税款的钱,这对于那些资金雄厚的投资者来说可以办到,但对多数工薪家庭来说,一般不卖掉现有房子是很难达到的,“像你这样的,有按揭吧,即使你把房子卖掉,换套大的,你还是没钱一次性付清,毕竟房价没有跌呀。”她说,最近来咨询的大多是这样的群体,手头钱并不多,想改善住房,如果是二套还好,遇到三套房的,基本上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婚了。

  记者又询问了我爱我家、21世纪不动产等多家房产中介公司,得到的答复大同小异。

  杭州离婚零成本、零阻碍

  在杭州,离婚其实很简单。不用任何费用,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去,办个手续,一句“感情破裂了”,一般民政局离婚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看“气色”没什么挽回余地,也就通过了。

  据杭州市民政局统计,去年,杭州市离婚夫妻14920对,比2009年增加了2.8%,复婚2373对,占离婚总人数的15.9%。

  “谁也说不清,这复婚的2373对里有多少是为了买房假离婚的,我们也说不清,离婚的近1.5万对里有多少是假离婚。”拱墅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说,“离婚牵扯的方方面面太多了,夫妻双方一定要考虑种种因素,权衡利弊再做决定。”

  这位工作人员说,他们无权干涉公民的婚姻,只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离婚是零成本、零阻碍。

  “我们不能拒办符合条件的离婚登记,不管是真是假。”这位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这样说。

  小邓与另一半商量后,最终还是放弃了假离婚。他告诉记者,政策未来应该会考虑到一刀切的限购对改善型购房的扼杀,政策的完善应该值得期待。

  婚姻是否成为一种工具?

  某专业房产网站曾推出一个“为买房子假离婚,你愿意吗”的网络调查问卷,结果有64%的网友说“可以试一试”。近年来,为了子女上学、拆迁补偿、购房等,许多夫妻都尝试过假离婚,这样的方式已经逐渐成为社会上人人皆知的“秘密”了。

  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即使夫妻双方为各种目的而离婚,均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是否复婚,均由当事双方自愿决定。由于“假离婚”同样受法律保护,如果对方是见异思迁的人,夫妻“假离婚”后,另一方将是事件中的受害者和牺牲品。

  如果夫妻有隐藏着的积怨或见异思迁等因素存在,“假离婚”就会为日后矛盾的爆发埋下隐患。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在离婚后成功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假离婚还面临被银行征信系统识破,降低信誉等级的风险。

  网友建议限制离婚、复婚

  法律人士说不妥

  “如果不是假离婚钻政策空子,改善居住条件从何谈起。”网上有微博这样吐起苦水。

  而假离婚在提供购房贷款的银行业务员眼中,也没有甄别的意义,“我们不负责做这项工作,也没有任何政策要求我们甄别。”而且,在银行从业人员本身的存贷款任务的压力下,以及银行业绩的增长,银行是不会去管“真离还是假离”,即使发现是假离,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网友建议,国家有必要出台规定限制离婚,比如离婚后不允许同居,如果查实,不得办理产权证;离婚后复婚的,要考虑家庭现有房产,超过第三套住房的,一律补交税费,还可以考虑出台“购房复婚细则”,离婚后双方有新购住房记录的、房产套数超过两套的,禁止复婚。

  “网友的建议很难操作,这不仅要研究制定一系列细则,而且还要考虑是否与‘婚姻自由’的法理产生冲突。”一位法律界人士说,婚姻工具化的原因还是国家的政策存在问题,制度政策上的漏洞滋生了这种“反道德”的现象产生,这应该引起政策制定者慎重考虑,政策应考虑到各方面的利益需求,否则不仅会造成社会负面影响,也动摇了公众对于国家政策的尊重和信任。

  链接一

  假离婚引起的民事案例增多

  《法制日报》最近发表一篇名为《房产调控政策出现副作用法院涉假离婚诉讼大增》的报道,报道中称,购房者由于规避调控措施引发的诉讼大量涌现,已成为基层法院一大受案类型。夫妻有可能因为房子问题相互猜疑引发感情裂缝,处理不当就会对婚姻造成真正的杀伤力。

  另据媒体报道,南京一对年近四十的夫妇,为了顺利完成买房和房贷的相关手续,在两周10个工作日内先后办理离婚、复婚、离婚、复婚共4次手续。

  链接二

  为避税南京卖房男“娶”买房女

  利息上调加重了负担,加之税赋又高,造成二手房交易中的避税方式花样频出。近日,便有一对买卖房屋的男女走进了公证处,为了避税,两个毫不相干的男女成了一家人,卖房的男子当起了“丈夫”,买房的女子成了“妻子”。他们手持假结婚证,在试图办理房产过户相关公证手续时,被公证员识破。

作者:张哲 编辑:张梦婕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