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 杭州网讯 记者 钱炜 实习记者 陈慧)前段时间,有高空玻璃脱落砸死路过孩子的新闻,听者无不畏惧。高空玻璃的质量问题备受关注。
7月中旬,本网记者接到浪漫和山的业主倪先生的投诉电话。倪先生说,“他购买了浙江中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浪漫和山五期4-1-1102一套小高层,在09年2月16日交房后发现了诸多质量问题,其中玻璃的安全隐患最让他担忧”。
浪漫和山实景图
本网记者在接到投诉后到现场查看,倪先生投诉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 高层阳台护杆玻璃使用的是普通夹胶玻璃,而按照《国家安全玻璃管理规定》,违反了GB50210的12.5.7的第二条,护栏玻璃应使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而现在却是用的是普通夹层玻璃。倪先生认为:“这样的玻璃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GB50210-2001规范
二 玻璃护栏受力构件防腐不彻底,已锈迹斑斑。倪先生告诉记者:“这样的生锈现象让他很担心,毕竟时间很短,就多处出现这样的问题,今后会是什么结果,他还不清楚,锈蚀的栏杆安全系数肯定会降低”。记者在现场也看见很多栏杆都已经生锈比较严重。

三 主体墙面存在贯穿性裂缝,200多平米的房屋存在50多处空鼓裂缝。地面裂缝也是非常严重,对于空鼓,裂缝问题并没有让业主担忧,最让业主担忧的就是这护栏玻璃。业主经过多次维权,至今都没有一个让他信服的结果。

开发商;我们通过验收 表示合格
记者和投诉人倪先生一起来到开发商出核实情况,开发商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已经有很多媒体来过,都一一作了解释,并再次告诉记者说;‘这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并且已经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通过的”,对倪先生的投诉他们也委托有关检测部门检测,检测结果也是符合要求的”,但是,对倪先生提出的要求共同委托检测,开发商负责人却说,”没有必要”。而倪先生对检验报告提出了异议。”
杭州余杭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高度重视”,回答含糊
倪先生在发现这些问题之后,3月份就向余杭区建设局投诉,然而在4月份从建筑工程质检站得到的回复是回复函说的很清楚,而回复函以JGJ113-2003有关条文解释,该栏杆玻璃为围护用建筑安全玻璃,不承受水平荷载,没有违反规范的规定。
质检站站长 :回避问题
为此记者再次来到余杭建设局,质量监督站,站长;“……仍然说一直高度重视此事…………并认为根据《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的有关条文,该护栏玻璃是没有违反规定的……”还表示如果业主还有异议,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再次反映。
然而在站长看到一行记者来采访,立即要求不能拍摄,在回答记者问题的时候也总是逃避记者的问题(多次问他普通玻璃是不是符合国家标准?),一再要求业主如果有问题可以再书面呈递上来。
当记者问到如果真的出现了问题,质检站在对该楼盘组织验收没有提出问题,质检站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吴站长立即表示这是设计和施工的事,他们只是组织验收,记者无奈将一些存在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留下,等待电话回复情况联系,直到现在记者也没有接到吴站长的电话。
业主则认为该栏杆存在水平荷载,应该用双钢化玻璃夹胶。那么究竟真相是是什么本网记者会调查清楚。
检测报告结果显示不明确
在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有限公司给予的一份检测报告中,这种普通玻璃究竟是不是符合国家的规定并没有明确显示。同时我们也发现,在报告中对业主提出的其他问题也没有做出解答和需要采取的措施。
业主;“不管怎么样,我都会一直上诉的……”
在与倪先生的交流中,他表示,这样的房子存在这么多的安全隐患,他一定会一直上诉,要求开发商整改。


商品房的质量出现了问题,向相关部门上诉寻求帮助,政府单位本应该义不容辞。然而,具体的工作是否实事求是,是否能够依法执行?浪漫和山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开发商是否需要整改?本网记者将会全面调查求证,还事实一个真正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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