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 杭州网讯 记者 钱炜 实习记者 陈慧)前段时间,有高空玻璃脱落砸死路过孩子的新闻,听者无不畏惧。高空玻璃的质量问题备受关注。
7月中旬,本网记者接到浪漫和山的业主倪先生的投诉电话。倪先生购买的是浙江中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浪漫和山五期4-1-1102的一套小高层,在09年2月16日交房后,倪先生发现了诸多质量问题,其中最让人担忧的是玻璃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浪漫和山实景图
本网记者在接到投诉后到现场查看,发现了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高层阳台护杆玻璃使用普通玻璃夹胶。按照《国家安全玻璃管理规定》,GB50210的12.5.7的第二条要求,高层玻璃应该使用双钢化玻璃夹胶,而浪漫和山用的却是普通玻璃夹胶,因此,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二、阳台护栏高度不足1.1米,违反强标。
三、玻璃护栏受力构件防腐不彻底,已锈迹斑斑,且厚度仅2.3毫米,没有达到规定的3.5毫米。以上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结构安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目前整个小区的高层建筑阳台上使用的都是这种普通玻璃。
四、主体墙面存在贯穿性裂缝,200多平米的房屋存在50多处空鼓裂缝。
这些问题并没有引起业主的担忧,但是让业主无法接受的是这护栏玻璃的问题。业主经过多次维权,至今都没有一个让他信服的结果。
开发商:“我们通过验收,表示合格”
随后,记者和投诉人倪先生一起来到开发商处核实情况。开发商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已经有很多媒体来过,他都一一作了解释,并再次说这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并且已经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通过。针对倪先生的投诉,他们也委托了有关检测部门检测,检测结果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当倪先生提出的共同委托检测,开发商负责人却推说没有必要。而面对倪先生针对检验报告提出的异议。开发商却无法解释。
杭州余杭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高度重视",回答含糊
倪先生在发现这些问题之后,3月份就向余杭区建设局投诉,然而在4月份从建筑工程质检站得到的回复是“以JGJ113-2003有关条文解释,该栏杆玻璃为围护用建筑安全玻璃,不承受水平荷载,没有违反规范的规定”。
质检站站长:回避问题
为此,记者再次来到余杭建设局,质量监督站站长仍然说一直高度重视此事,并认为根据《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的有关条文,该护栏玻璃没有违反规定。另外,该站长表示如果业主还有异议,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再次反映。
然而站长看到摄像记者来采访时,立即要求不能拍摄,在回答记者问题的时候也总是逃避记者的问题(记者曾多次询问普通玻璃是不是符合国家标准?),并一再要求业主如果有问题可以再书面呈递上来。
当记者问到“如果真的出现了问题,而质检站在对该楼盘组织验收时没有提出这些问题,质检站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时,吴站长立即表示这是设计和施工的事,他们只是组织验收。记者无奈,只能将一些存在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留下,等待电话回复情况联系,直到现在记者也没有接到吴站长的电话。
业主则认为该栏杆存在水平荷载,应该用双钢化玻璃夹胶。那么究竟真相是什么?本网记者会继续跟踪调查。
检测报告结果显示不明确
在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有限公司给予的一份检测报告中,这种普通玻璃究竟是不是符合国家的规定并没有明确写明。同时我们也发现,在报告中对业主提出的其他问题也没有做出解答和需要采取的措施。
业主:"不管怎么样,我都会一直上诉的"
在与倪先生的交流中,他表示,这样的房子存在这么多的安全隐患,他一定会一直上诉,要求开发商整改。
商品房的质量出现了问题,向相关部门上诉寻求帮助,政府单位本应该义不容辞。然而,具体的工作是否实事求是,是否能够依法执行?浪漫和山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开发商是否需要整改?本网记者将会全面调查求证,还事实一个真正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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