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上海要求二手房的交易,包括买卖和租赁,从9月1日起必须进行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以确保二手房交易的全程“阳光”操作。
此次《办法》的颁布,将房地产经纪机构从接受房源委托开始,所从事和参与的房地产经纪活动全部纳入网上运行,从信息源头开始强化二手房交易的公开透明。
根据《办法》,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交易委托后,必须将委托房地产经纪合同在网上备案,房源信息同步在“房地产交易服务网”上发布。经纪机构最终撮合达成交易后,要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为交易当事人提供签订房地产买卖、租赁的交易合同服务。同时还要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将合同文本传送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据《东方早报》
点评:对于二手房市场来说,一直以来都存在暗箱操作的问题,这样的网上备案可以规范二手房的市场秩序,当然,更重要的是能够对二手房的市场情况有一个很准确的了解。在实施经纪委托合同网上备案措施后,可以全覆盖二手房的供应状况,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负责定期汇总、分析,并向全市发布二手房交易信息。此举有利于透明房地产市场信息,维护广大购房者利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同时,对辅助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以及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投资和消费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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