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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强化用地预审制为土地调控重点
2006年09月04日  09:02:38    杭州网

国家将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房地产宏观调控下,与土地流转有关的各环节正加紧管理。日前,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负责人表示,强化用地预审制度将成为未来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又一重点。数据显示,2005年国土资源部受理预审项目近600个,从2004年至今,共有100多个项目被用地预审卡在门外。“相比于每年大量的建设项目审批数字来看,这一预审成绩其实并不理想。”有关人士表示。

根据我国1997年起建立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凡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阶段,都要由土地管理部门进行预审,预审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具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等。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由此,用地预审被市场称为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的第一道“闸门”。“但是今年来,这一制度发挥的真正效力其实有限。”国土资源部一位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国土资源部就此表示,在近期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用地预审制度将大力强化。

据了解,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主要分三项制度:一是以年度计划进行总量控制。二是以用地预审对具体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用地标准等进行审核。三是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规划审查。

根据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的介绍,此前,虽然大多数项目都按规定进行了用地预审,但这一制度在实施中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是相当一部分预审停留在形式,例如有些项目虽然经过了预审,但在用地中又被随意调整。另外,忽略预审、后补预审甚至故意越过预审等现象仍然存在。同时由于项目选择多是企业先提出来,或城市规划等部门先定,国土资源部门再去审核,审查时效性不强,比较被动。

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从几个方面强化用地预审,包括扩大预审覆盖面、强化预审前置、加强实质性审查等。要加强对项目选址、占地规模、补充耕地、占用基本农田等前期工作的审查,如果已经进行了实质性预审,正式报批用地时不允许随意变化等。

国土部要求落实补充耕地资金

国土资源部颁布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按照《考核办法》规定,日前国土资源部对本年度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根据要求,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考核为合格者,必须落实补充耕地资金、实行项目挂钩并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国土资源部表示,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要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土地变更调查或登记等有关工作相衔接。凡经依法批准的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城市、村庄和集镇分批次建设用地等非农建设用地项目,应在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期间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全部列入本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范围进行考核。

根据要求,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考核合格者,必须同时符合落实补充耕地资金、实行项目挂钩、完成补充耕地任务三项要求。其中,补充耕地资金落实要求,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自行补充耕地的,其补充耕地费用列入了工程预算;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按有关规定要求缴纳耕地开垦费。城市、村庄和集镇分批次建设用地,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落实了除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外的补充耕地资金。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于兵兵 于祥明    编辑:熊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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