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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布房贷新规 首付按借款人还贷风险确定

  8月16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督促商业银行加强和改进房地产信贷管理。
  《通知》要求,严禁向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不含经济适用房)、“四证”不齐等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应当依据借款人还贷风险确定,不宜一刀切。

  据了解,根据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从6月1日起,在浙的各商业银行对90平方米以上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都严格执行三成的首付比例,对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两成的首付比例。
  杭州某股份制银行房贷部门一位负责人认为,《通知》支持银行在不违反国六条的前提下,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来制订不一样的首付比例的态度。这意味着,今后银行可以在目前这个首付的基础上,再根据借款人的还贷风险情况确定首付比例,对资信状况不好的借款人,首付比例还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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