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符合申购条件的市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六次公开选房销售后的剩余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实行敞开销售 ,具体办法如下:
一、优先购买人员办理程序
1、优先购买人员须持有〈杭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下简称〈准购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累计五次参加 电脑公开摇号(以公证记录为准)均未中签的;(2)持有残疾证或烈属证的;(3)持有老年证的。
2、6月26日至6月30日,上述优先购买人员凭〈准购证〉和相关证件到市房改办(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三楼)办理〈优先人员 购买经济适用房联系单〉,凭联系单自行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登记。
3、7月1日至7月3日,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登记的优先购买人员〈准购证〉号的先后顺序,组织选房。
二、上述优先购买人员购房后尚有房源剩余的,从7月4日起,凡2001年6月30日(含)取得〈准购证〉的市民,均可凭〈准购 证〉直接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买。
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结算严格按照杭政办[2001]2号文件规定执行。附: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名称、地址:
杭州东新园建设工程指挥部售楼处
(地址:杭州市东新路352号东侧,电话:85356451)
杭州市安居中心销售部
(地址:国货路4号,电话:87030179)
杭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销售部
(地址:长生路9号,电话:87912124)
杭州万事利集团公司
(地址:机场路54号,电话:85044015)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2002年6月24日
来源:杭州市房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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