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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区六次公开销售后剩余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处置公告
2004年09月26日  15:34:52    杭州网

为方便符合申购条件的市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六次公开选房销售后的剩余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实行敞开销售 ,具体办法如下:

一、优先购买人员办理程序

1、优先购买人员须持有〈杭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下简称〈准购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累计五次参加 电脑公开摇号(以公证记录为准)均未中签的;(2)持有残疾证或烈属证的;(3)持有老年证的。

2、6月26日至6月30日,上述优先购买人员凭〈准购证〉和相关证件到市房改办(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三楼)办理〈优先人员 购买经济适用房联系单〉,凭联系单自行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登记。

3、7月1日至7月3日,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登记的优先购买人员〈准购证〉号的先后顺序,组织选房。

二、上述优先购买人员购房后尚有房源剩余的,从7月4日起,凡2001年6月30日(含)取得〈准购证〉的市民,均可凭〈准购 证〉直接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买。

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结算严格按照杭政办[2001]2号文件规定执行。附: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名称、地址:

杭州东新园建设工程指挥部售楼处

(地址:杭州市东新路352号东侧,电话:85356451)

杭州市安居中心销售部

(地址:国货路4号,电话:87030179)

杭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销售部

(地址:长生路9号,电话:87912124)

杭州万事利集团公司

(地址:机场路54号,电话:85044015)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2002年6月24日

来源:杭州市房产信息网


来源:杭州市房地产信息网    作者:    编辑: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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