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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获利政府要分成
2004年05月28日  11:38:44    杭州网

日前,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制定颁布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房地产开发处处长张小宏称,《办法》首次提出了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户型的标准: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办法》改变了以往经济适用住房只售不租的做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

《办法》规定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办法》还规范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售后交易和换购行为,以防止购房人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进行牟利。例如,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等。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高远    编辑:实习生 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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